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>>就业新闻>>阅读文章

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3名专项工作聘员公告

发布人:蔡婷婷    发布时间:2022年05月25日    阅读次数:1245   

 基本信息

发布时间:2022-05-23

截止日期:2022-05-27

学历要求:大专及以上

所属省份: 广东

工作地点: 清远

报名方式: 现场报名

 

公告详情

根据工作需要,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3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

一、招聘岗位、人数

 

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3名,具体岗位及人数、专业、学历等要求具体如下:

 

岗位

 

(代码)

 

类别

 

人数

 

招聘

 

对象

 

学历

 

学位

 

专业

 

要求

 

性别

 

其他条件

 

社区矫正工作人员(01)

 

行政辅助类

 

3

 

不限

 

大专以上

 

文学(B05)、法学(C03)、文学(C05

 

不限

 

年龄18-30周岁。

 

二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
 

(一)招聘对象。

 

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。

 

(二)招聘条件。

 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
 

2、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
 

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:

 

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,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;

 

2、近两年在公开招录(聘)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。

 

三、报名方法

 

(一)报名时间:2022523日至2022527日,上午9:001130时,下午143017:00时。时间共五天。(节假日除外)

 

(二)报名地点:清远市清城区松岗路永利家园4号楼二层01室。(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)

 

(三)报名方式:采用现场报名方式,每人限报一个职位,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,并接受资格审查。

 

(四)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: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应聘求职表(考生到现场填写)以及招聘岗位中“其他条件”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(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)。报考者是应届毕业生的可提交就业推荐表。

 

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,如发现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取消其应聘资格。

 

四、准考证发放: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。

 

五、考试: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 

(一)笔试。

 

1、笔试时间:待定

 

2、笔试地点:待定。

 

3、内容: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、综合分析能力、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,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、时事政治等内容。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,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。

 

(二)面试。

 

1、确定面试对象。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: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。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:3比例的,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。

 

2、面试时间、地点。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
 

3、面试要求:

 

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,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,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、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。

 

(三)成绩计算。

 

1、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,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。考生总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

 

2、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。

 

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(含60分)以上方能被录用。

 

六、聘用方式:

 

根据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录取,并通知应聘者本人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费自理。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后,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。

 

福利待遇:

 

按照《关于印发<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、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城区人社[2022]20号)文件执行。

 

聘用人员的年薪包含:工资(含税金)、五险一金(个人缴纳部分)及其他福利待遇。

 

大专:42000/年;本科:48000/年。

 

七、防疫要求

 

(一)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“粤省事”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、接触史、身体健康状况、来粤(清城区)方式等情况。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、或诊断为疑似/新冠肺炎病例、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,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、黄码或体温≥37.3℃的考生,不得进入现场考试。

 

(二)考生如因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报到的,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。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,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,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。

 

(三)本次考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下开展,请各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,出示“粤康码”、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备查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,若行程卡上带星还需持三天两检核酸阴性证明。

 

(四)建议拟报名人员请在公告之日起落实非必要不离清规定,建议从外地市返回清城参加考试人员,返程路上做好个人防护,规范佩戴口罩,注意个人卫生。

 

八、其他事项

 

(一)关于递补的说明。因体检不合格、考察不合格、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,根据实际情况,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。

 

(二)各岗位考试成绩保留一年,如出现人员辞职,经本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同意,可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进行递补。

 

(三)本公告的“以上”含本级数。

 

咨询电话(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公司):0763--3316398

 

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

 

20220520

 

信息来源于网络,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。

 

来源链接:

 

 

 

http://www.qingcheng.gov.cn/gkmlpt/content/1/1558/mpost_1558647.html#8686




上一篇      下一篇